青草地讲章网

当何以待之?

日期:2025-11-10作者:姚大芳

 

经文:《约翰福音》8章1至11节

从经文鉴别角度而言,“行淫时被捉的女人”这段内容在不同抄本中存有争议,但从“和合本”的文本来看,解经学者基本上将《约翰福音》8章、9章以“耶稣是真光”这一主题进行概括。这两章经文的内容围绕“我是世界的光。跟从我的,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这一命题而展开。无论是“行淫时被捉的女人”的事件还是“治好生来瞎眼的”之神迹,都在不同层面述说着“耶稣是世界的光”这一主题。

任何人都难免会遇到情与理之间的张力,对于基督徒而言,这张力常常涉及信仰与文化、法治、生活等方面的内容。在这段经文中,主耶稣来到圣殿之中,要教导众人时,“文士和法利赛人带着一个行淫时被拿的妇人来”,根据圣经的记载我们知道,他们如此行是为了试探耶稣,是要寻得告主耶稣的把柄。他们试图将耶稣置于一个两难的境地,逼耶稣在其所传的道与摩西律法的矛盾中做出选择,然而主耶稣却以智慧的应对化解了难题,使他们各自离开了。从中我们可以知晓,在处理很多事情时,我们需要聚焦的不是做什么或不做什么,而是如何做。诚如耶稣所言,跟从那世界的光,就不在黑暗里走,必要得着生命的光。基督徒当建立、追求的应是在此时、此事、此境中该如何担当的知行合一,而非让自己进入一种非此即彼的两难境地。

一、对己自省

那位行淫时被捉的女人被带到耶稣面前,面对众人的刁难,耶稣抛开他们设的陷阱,在他们不断的追问中以“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以及一句“你们中间谁是没有罪的,谁就可以先拿石头打她”的话作为回应。

耶稣“弯着腰用指头在地上画字”这一做法,吸引了许多读者的关注,他究竟写了什么?有人说耶稣在写他们熟知的律法,有人说耶稣在写围观者的罪状……事实上,无论耶稣写的是什么,他的这一举动告诉我们,面对突发情况,我们需要时间、需要冷静、需要省视。

从另一个角度而言,当我们遇见是非对错似乎已显而易见的情况时,我们习惯站在道德制高点进行评判。因为人们在发现他人的错误时极其容易进行评判,但对自我的缺点却常常视而不见,就如耶稣所说:“为什么看见你弟兄眼中有刺,却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呢?”因而形成对自我缺点的回避,甚至为了掩盖自己的缺点,不惜扩大他人的瑕疵。其实,身处错误中的人最需要的不是评判,而是我们以不一样的看见与理解去提醒并帮助他。本段经文中所说的“从老到少”既是旁观者也是评判者,甚至还打算成为执行者,这些人身上,不也有今日我们的影子吗?当我们缺乏自省,难免就会成为那不善甚至不忠不义之人。

因此,期盼我们能在耶稣的榜样与教导中、在现实的处境中,更多地自省,给自己与他人时间,以使我们能成为智慧的践行者,而非给他人带去更多伤害的石头。

二、对事客观

无论文士和法利赛人是出于什么动机将那妇人带来,但有一个事实我们必须承认,即她确实犯罪了。耶稣基督给我们的榜样与教导是“我也不定你的罪”,说明她并非无罪,主并不是当她的罪不存在,只是不定她的罪,因为有一种处理比定罪更好。

我们对事物的评判有时会失之偏颇,会以远近亲疏作为衡量标准,尤其是在祈祷时,可能会执拗于上帝对我们的偏袒与帮助(因为我们是他的儿女,是信他的人),而忽略真理与客观事实。我们在面对是非黑白时,要有清楚的界定,有中肯客观的评判标准。尊重、遵循客观事实是我们当有的态度。判断事物是主体与客体相遇而得出结论,身为主体的我们当警惕以主观经历去评述任何事物。

三、对人有益

耶稣说:“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从此不要再犯罪了。”古人云:“人非圣贤,孰能无过。”“知错能改,善莫大焉。”即便那个妇人犯了罪,但她还是有改过的机会,因此耶稣给她的处理是“不要再犯罪”。

对于一个犯了错的人而言,一方面,应当尽力去弥补他造成的损失;另一方面,应当不再继续错误。身处各种境遇中的我们,总会遇见这样或那样的一些错误的事或人,我们不应指责诋毁,而应成为帮扶、陪伴、引导者。评判一个人容易,处置一个人或一件事也相对容易,放弃总是比坚持更难,但挽回比放弃肯定更有价值,耶稣基督教导我们,对那犯了错的人,我们最应当做的是指引并教导他们,给予机会与陪伴,使人知罪,直至不再犯罪。确实,被点燃而有光的生命,理当是驱黑暗、添温暖且照四方的见证。

(作者系江西省基督教协会副会长兼总干事)

上一篇:爱是永不止息.

下一篇:严是爱的言说

热门文章

热度: 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