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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推进基督教中国化】此“龙”非彼龙(下)

日期:2026-02-10作者:耿卫忠

 

三、从解经的角度看《启示录》中的“龙”

《启示录》作为犹太启示文学的作品,应用大量的符号和象征的语言,将读者带入一个形象的世界。其间有多彩的颜色和形态各异的活物可以用眼睛看,有不同的声音可以用耳朵听,其内也传承了犹太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信仰,引人深思;而作者这一切的描绘更为重要的,是要向当时的读者传达与他们的处境息息相关的丰富信息。也许这些信息对于他们的第一读者来说一读便知,因为他们对作者的形象世界相当熟悉,不需要作更多的解释;可是它对我们今天的人来说就如同迷宫,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文化背景不同。所以在解经过程中,尽量缩短文化距离是必经之路;只有这样才能更确切地理解作者的原意,避免误解的产生。接下来我们首先从约翰对“龙”的描绘看其背后的神学和文化的含义。

比如“龙”的红色指血的颜色,象征它对圣徒的残杀,它和那位巴比伦式的淫妇一起“喝醉了圣徒的血和为耶稣作见证之人的血”(参《启示录》17章6节)。“龙”有七头必然与《但以理书》第七章中长有十角的第四兽相关(参《但以理书》7章7节),同时又与“右手拿着七星”(参《启示录》2章1节)的人子以及“有七角和七眼,就是神的七灵”(参《启示录》5章6节)的羔羊相对立。“七头上戴着七个冠冕”(参《启示录》12章3节)表明“龙”是以“王”的形象对抗那真的王"为世上君王元首的耶稣基督” (《启示录》1章5节)。此“龙”以海为家,而海在犹太启示文学以及古近东的文化传统中均指罪恶的发源地。“龙”同时又与13章的海陆之兽为友,共同组合成一个模仿的假“三一”的君王形象,以此对抗那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的“三一”真神。总之,“龙”在此处的真正身份是从起初就与上帝为敌的古蛇,是罪与恶的化身,特指当时在政治与信仰上同时对基督徒进行ph的罗马帝国。特别是多米田时期实行的君王崇拜政策,让包括基督徒和犹太人在内所有的不同信仰者都拜罗马君王为神。

由此可见,《启示录》中的“龙”有它广泛的信仰和文化背景,除了最直接也最主要的旧约背景之外,还有其他犹太启示文学作品以及后期拉比著作,甚至是古近东地区其他文化。犹太文化背景之下的基督徒,看到“龙”的形象,自然首先会想到那条《创世记》中的蛇和众先知书以及诗篇中所描写的“大鱼”“鳄鱼”和“蛇”等。因为它们在以色列整个民族文化和信仰中被公认为众罪之源,万恶之首。这也正是作者自己对“龙”的解释“就是那古蛇”。“龙”的出现首先与“妇人”为敌,并ph那“小孩子”。与“妇人”为敌表示“龙”扮演古代埃及(《启示录》11章8节)和巴比伦(《启示录》17章5节,18章2节、10节、14节)的角色(因为埃及为奴和巴比伦之囚在以色列整个民族的记忆里刻骨铭心)压迫上帝的子民。ph“小孩子”是指对弥赛亚的残杀,从他的出生直到最后将他钉在S字J上。总之,“龙”在此实指多米田执政时期的罗马帝国,因为在古时埃及、巴比伦如何奴役上帝的子民以色列人,今日罗马帝国也照样ph上帝的新以色列民——羔羊用他的血赎买回来的基督徒。特别是到了犹太启示文学的后期,将怪兽与暴政相关联就成了一种非常普遍的用法,并且往往会把暴政看为兽这一恶势力在地上的代表,兽则是一切恶的源头。此兽虽然看上去凶恶无比,势不可挡,但最终它的头要被打破。它过去在地上的代表——淫妇之城巴比伦因罪恶滔天已经倾倒(《启示录》18章),同样,现今的罗马也终必因她的多行不义而灭亡。上帝与羔羊才是终极的得胜者,所以跟随的人也必得胜。

只是约翰在这里给我们看见的得胜的方法与旧约的传统大不相同。比如摩西领以色列人出埃及是通过神迹和惩罚,直到最后在红海将埃及军队全军覆灭。这一重大的事件给以色列人带来了历史性的转折——一个以色列民族诞生了。同样在《启示录》中约翰在异象的最后也是最高峰让我们看到一个,即新以色列民族的产生(《启示录》21章),在这新国度里坐席的人是“从各国、各族、各民、各方来的”(参《启示录》5章9节,13节;7章9节;11章9节)“身穿白衣”(《启示录》7章9节)的得胜者,他们的数目是十四万四千(这一数目是以色列十二个支派的一万二千倍,代表天上新以色列完全的数目)。新以色列民最终的得胜与它的形成与旧以色列不同之处是:不像旧以色列是藉着出埃及时灾难式的惩罚,而是因着羔羊被杀并他流的血。 “因为你曾被杀,用自己的血从各族、各方、各民、各国中买了人来,叫他们归于神(参《启示录》5章9节)”,“弟兄们胜过它(‘龙’),是因羔羊的血和自己所见证的道(《启示录》12章11节)”。与那些兽所代表的以暴力夺取权力的“王”对比,基督弥赛亚作王则是以爱吸引万民。虽然《启示录》中用了大量的篇幅详细记载和描写了三个七(七印、七号和七碗)的灾难,但是这种惩罚并不能带来万国万民最终的悔改和救赎,它的作用是让我们知道救赎的临近。正如在《出埃及记》中所描写的一样,摩西在埃及行的十灾以及红海的神迹都预示着一个民族的诞生,《启示录》中的灾难带出来的最重要的信息之一,也是让人预知一个新以色列民族的产生,也正是耶稣所讲的“树枝发嫩长叶的时候”(参《马太福音》24章32节)。

《启示录》中上述的信息对当时的基督徒和教会实际意义是:

1.坚定了对三一真神的信靠,因他是历史的主宰和万王之王,所以“蛇怪”所代表的罪恶势力终必失败。

2.虽然面临着“蛇怪”的ph也不用惧怕,因为养羊已经得胜,他虽曾经被杀,但现已复活,并要活到永永远远。虽然基督徒也同样面临被杀的危险,但只要对主至死忠心,最后就必与他一同复活。

3.识破“蛇怪”与“淫妇”假先知式的迷惑,持守真理并忍耐到底就必然得救。

这些信息对今天的中国基督徒和教会的教导应该是:

1.“蛇怪”既是罪恶之源,我们反对它就是不与罪恶为伍,不与淫秽为友,不受世俗不正之风的影响。保守己心,洁身自好,活出基督徒和教会圣洁的生活。并与罪恶作斗争,见证羔羊的爱和圣徒的善。

2.“蛇怪”与巴比伦城既以钱财为骗人犯罪的诱饵,我们就应从那城里出来——即在经济发展的大潮中不受拜金主义的诱惑而堕落,反要以施舍、周济和帮助人的行为见证基督的爱心,服务社会和人群。

3.羔羊胜过“蛇怪”是因他的死而复活,圣徒胜过它是因着羔羊的血,今天的信徒胜过罪恶和不义同样应靠着基督S字J上流露出的爱。以善胜恶,以爱见证基督,让罪因着爱的洗礼而得洁净,正如我们的罪被基督在S字J上流出的宝血洗净一样。

四、总结

无论是从翻译方面看还是从解经的角度分析,《启示录》中的“龙”(蛇怪)非常明显地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龙有着不同甚至是相反的神学意义和文化内涵。所以,如果简单地把此“龙”(蛇怪)与彼龙划等号,实际上是既犯了翻译和解经的错误,误解了经文的原意,又没有尊重中国文化的独特性。导致的结果是形成基督徒的信仰与中国文化的矛盾和冲突,进而是与社会不和谐以及与非信教的群众不团结。由此可见在当前中国教会进行神学思想建设中,建立正确的圣经观是当务之急,也是重中之重。正确圣经观的建立离不开对圣经深入的研究,包括意义相同的翻译、与原意相符的解经并与社会处境相应的神学。这就要求我们的圣经观既不能离开圣经启示给我们的永恒真理和基本信仰,又应积极宣讲圣经中与我们当前社会相适应的信息。如此圣经就能真如天上的吗哪和磐石中活水的泉源,成为我们今日的饮食,供应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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