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文:箴言13:24
今天早晨,读到这样一句话:「不忍用杖打儿子的,是恨恶他;疼爱儿子的,随时管教。」
我想到自己小时候,经常会受到管教,至今心有余悸。在传统的家庭观念里,杖责儿女是父母最基本的权利,然而杖的真正用途是为了引导,而不是用于攻击或击打。
这是基于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与子女的关系并非敌对关系,而是相互体贴、相互关爱,并以对方为荣的朋友关系。
倘若我们能达到这个目标,无论孩子的成长是否符合我们的期待,他们一定会成为品格健全、生命健康的人,这才是管教的最终目的。
因此我从来不主张惩罚,而是建立正确的教育方式,培养孩子自我控制、责任感、合作性、问题解决等技能;让他们无论是否有父母在场,都能去做正确的事情。
很多人不能以正确的方式管教儿女,其实是不太理解「管教」的涵义。这个词的原意包含:1、真理与原则的追随者;2、受人崇敬的领导者;3、教导。
在这里我们看到,原来「管教」并非「惩罚」的同义词,这与许多人的理解完全相反。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所谓管教,是一种以爱心进行教导与训练的方法。只有建立在爱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触及儿女的心灵。
当我们管教孩子的时候,必须符合这些原则:
第一、培养他们的生活技能,提高他们关心别人、解决问题、合作等更为广泛的能力;
第二、帮助孩子感受到与人的连结,提升他们的归属感和价值感,并带来相互的尊重与彼此的鼓励;
第三、充分考虑到孩子的想法和感受,以及学习到什么、认定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对未来有什么样的期许;
第四、让孩子有机会发现自己的能力,鼓励有建设性、独立自主地运用个人的能力。
可以肯定地说,严格的惩戒措施与奖励所激发的顺从,果效往往都是短暂的;而我们的某些让步,只会让孩子更加变本加厉。因此明确管教的目标是非常必要的,可以让我们以正确的原则和方法来对待儿女。倘若方法错误,孩子们的心灵就会受到一定的伤害。
因此对孩子的教育不能过于强调结果,而应该重视过程。在教育的过程中,训斥不能代替鼓励,惩戒不能代替陪伴,而体罚也并非最有效的管教方式。
新的一天,愿我们都能拥有管教的智慧,并掌握正确的方法,引领儿女去走当行的道!